簡訊 :
Home » » 组图:四川李必丰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组图:四川李必丰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Written on 2012年11月19日星期一 | 19.11.12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四川讯2012-11-19】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消息:四川李必丰案【四川下周再审异议人士李必丰 或将宣判】今日宣判,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悉,今天上午9时许,李必丰被控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在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在上午庭审过程中,李必丰与代理律师赵建伟、马小鹏均对公诉方提供的多项证据再次提出质疑。针对公诉方射洪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李必丰在公安机关所做笔录李必丰要求对其中涉及他本人签名的部分做笔记鉴定的请求,人民法院宣布不予支持。

上午10点45分,审判长宣布,李必丰因犯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在获悉判决后,李必丰当庭明确表示上诉。李必丰亲朋好友均到庭旁听了判决结果。

Share this article :

发表评论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Copyright(C) (2008-2014)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