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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失地农民再告千余警察抓捕17人 超期羁押5人

Written on 2012年11月19日星期一 | 19.11.12


作者:邓玉芳、何霞 | 来源:六四天网

崇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邓玉芳、何霞、李勇、周修刚、刘强被非法关押一事,现已超期羁押【成都取保候审五农民代表控千余警察暴力征地】,其家属、亲友及其代理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释举保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本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崇州市公安局已违犯了《宪法》规定,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六条、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天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于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并向人民检察院移交手续,写出起诉意见书,按法律和程序,2012年8月1日抓捕,8月3日应该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五人于2012年9月7日逮捕,经一个月零七日,迄至今日,2012年11月18日,已有3个月零18天,显然超期,程序违法。

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安机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当日抓捕17人中,只有四人是坚守保护破坏耕地面积作案的工具(装载机是在自己承包土地内,并未在公共场所),何况调动一千多名以上民警和黑势力,如刘术全、永永全的保释人现刑分子,再者17人中有7名是上访接回关押,二名大学生,一名又是在校大学生,他们有何罪?12岁的小学生有何罪?被羊马派出所所长扭脱手背,留下后遗症【组图:成都警察局大接访 崇州12小孩下跪救父母】,其父母都被关押而遗弃,而事实可证。以声势浩大,兴师动众,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反而猪八戒倒打一耙,将罪名强加于五户维权者身上,为此认定,本案事实清楚,证据不足,弄虚作假,歪曲事实,强加罪名所制作的冤、假、错案。

三、本案动用公安民警一千多名,抓捕17名,致伤一人,涉及面宽,影响极大,应上报中央及有关部门。

具上所述,本案被关押人员的家属近亲、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特向

崇州市人民检察院请求处理

敬请按人民检察院信访条例第十三条六项规定,给以信访事项的书面答复。

致此

邓玉芳、何霞、李勇、刘强、周修刚的家属、近亲及其代理人

201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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