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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辞退警察赵建平 顶替人升官刑警大队长

Written on 2013年6月8日星期六 | 8.6.13


[ 时间:2013-06-08 18:09:22 |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四川讯2013-06-08】今天下午,原南充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石油西路派出所治安干警赵建平抵达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向天网创始人黄琦先生投诉,南充公安非法辞退民警赵建平,顶替人荣任刑大队长。

据悉,赵建平于1977年在南充市石油机械厂参加工作,后在南充市石油机械厂公安科任干部。1999年11月,因企业公安机关统一改制到地方公安机关管理。赵建平于1999年,赵建伟填写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南充市公安局与四川省公安厅人事处分别于当年5月盖章批准录用。南充市人事局于当年11月25日正式盖章完成录用手续。

2000年12月30日,南充市石油机械厂向赵建平宣布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赵建伟当即表示,自己于99年已调任国家公务员,于南充石油机械厂不存在雇佣关系,南充石油机械厂无权解除自己人民警察职务及国家公务员身份。其后,赵建伟向南充市公安局、四川省公安厅、国家公安部等人民警察上级主管单位上访,均无任何进展。

2009年8月14日,南充市公安局向赵建平出具公安机关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编号2009004)。该意见书答复赵建平:经市局政治部复查认为:你于2000年底与石油单位有偿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已不再具有城北分局民警的人事基础,且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后一直未到城北分局上班,其辞退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据查,南充石油机械厂并非南充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的上级主管单位。在赵建平已于1999年调任国家公务员编制人民警察的前提下,该厂是否与赵建伟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与赵建平人民警察职务无关。且赵建平的人民警察身份系国家公务员主管单位按照政策授予,而赵建伟在被告知解除公务员身份时,从未从任何公务员主管单位及公安机关人事主管部门接到自己被解除公务员职务的文件。故此答复意见书无任何法律依据。

2010年10月,赵建平因罹患坏死性胰腺炎导致经济困难。在多次申请救助无效的情况下,赵建平被迫在南充市政府大院拦截高官车辆要求官员为自己解决问题。车内官员发现遭到赵建平拦截后,不敢下车直接面对赵建平只能打电话求援。后在南充市人民政府廖秘书长的反复劝说并承诺解决问题的情况之下,赵建平离开南充市政府。但迄今为止,赵建平的上访诉求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今年6月7日,赵建平再次到四川省有关部门寻求问题解决,但仍然没有得到有效回复。有关维稳人员告诉赵建平最近特殊时期,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去把自己上访的事情搞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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