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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舞钢市公安局长1万元同情费处理强拆

Written on 2013年10月7日星期一 | 7.10.13


[ 时间:2013-10-07 16:55:35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北京讯2013-10-07】今天下午,河南舞钢市秦超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我家房屋被强拆,公安局长给我父母谈“雇凶杀人”。

来电称,河南平顶山舞钢市钢基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办理合法手续,就占用周边47户居民公房用于商业开发。2013年4月27日下午16时许,开发商雇人殴打了舞钢市清云饭店老板,当夜,绝大多数住户就吓得搬走了。9月13日凌晨2时,我家位于武冈市寺坡二马路煤炭公司家属院里的一座120平方米平房独院,被30多人强拆。歹徒们连夜把我父母拉到石漫滩水库大坝附近,称把父母淹死。我们报案4次,警方不接电话。

9月28日,我进京被抓回。29日夜,我又跑到北京上访。10月5日,舞钢市龙山公安分局尚局长找到我父母称,“现在这种雇凶杀人案很多,如果在北京找人把你女儿杀了,也不会有人知道。”我父母被吓着了,就在局长提供协议书上签字画押。该协议没有提出赔偿事宜,上书“我们自愿接受协议条款,按照一赔二的标准赔付房屋。”局长还口头附加了10000元同情费。我父母签字画押后,该协议书仅局长保存,我们没有一份。

目前,该47户居民只有秦超和李大海两家人敢于站出来反抗,均在北京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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