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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马三家受害人佟瑞珍再获刑两年

Written on 2014年8月4日星期一 | 4.8.14


[ 时间:2014-08-04 13:48:30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辽宁讯2014-08-04】今天中午12时23分,辽宁大连维权人士郝威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马三家受害人佟瑞珍再判刑两年。

来电称,辽宁省马三家受害人佟瑞珍因阜新市法院执行庭不作为不执行前往北京上访。被两次关押辽宁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共计两年。

起诉书是说2013年去中南海东侧府右街和长安街交叉路口。北京地图上中南海东侧没有府右街。判决书上改变地点。答辩状中证人证言有造假。去年在北京发生的事,北京拘留9天处罚完毕,今年阜新市把去年拘留9天扣除,重新判刑两年。一事两罚。不认罪从重处罚。北京训诫书没有照片,没有训诫警察签字,没有被训诫人签名。训诫书来源不明。没有北京移交手续。2014年7月29日,阜新市细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佟瑞珍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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