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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强拆南湖无纺布厂 警方不予赔偿

Written on 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 | 19.8.14


[ 时间:2014-08-19 18:38:56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四川讯2014-08-19】今天下午,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湖无纺布料厂法人代表等多人胡世全前往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投诉该厂1500平米厂房遭强拆,警方不予赔偿。

据悉,2013年6月起,天彭镇政府拆迁办与胡世全就该厂搬迁多次谈判,因官方出价太低,协商未果。2013年9月13日,彭州市天彭镇派出所杨晓勇所长、光明路派出所杜松所长带警察等100余人前往位于彭州市天彭镇锦旗社区2组彭州南湖无纺布料厂,用挖掘机、装载机推毁该厂部分库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面积1500平方米。

据悉,按每平方米厂房4000元计,总赔偿金应为600万元;加上财产损失239.83万元,刑事赔偿金共计839.83万元。

事后,胡世全等多次向四川省、成都市等部门投诉无果。2013年12月,胡世全起诉至成都市新都区法院,要求赔偿该厂强拆损失839.83万元,目前尚未判决。2014年4月23日,彭州市公安局作出彭公刑赔字[2014]第1号刑事赔偿决定书,认定“在强制拆迁时并没有对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任何刑事侦查强制措施”,决定不予赔偿。

目前,南湖无纺布料厂尚有2000平米生产房未被强拆,但已停产1年,官方派出4江湖人士长期蹲守,该厂34名农民工已下岗回家。今年7月底,胡世全已上诉至四川省高级法院,并两次前往成都市柿子巷,向中央巡视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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