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4-08-19 18:38:56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据悉,2013年6月起,天彭镇政府拆迁办与胡世全就该厂搬迁多次谈判,因官方出价太低,协商未果。2013年9月13日,彭州市天彭镇派出所杨晓勇所长、光明路派出所杜松所长带警察等100余人前往位于彭州市天彭镇锦旗社区2组彭州南湖无纺布料厂,用挖掘机、装载机推毁该厂部分库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面积1500平方米。
据悉,按每平方米厂房4000元计,总赔偿金应为600万元;加上财产损失239.83万元,刑事赔偿金共计839.83万元。
事后,胡世全等多次向四川省、成都市等部门投诉无果。2013年12月,胡世全起诉至成都市新都区法院,要求赔偿该厂强拆损失839.83万元,目前尚未判决。2014年4月23日,彭州市公安局作出彭公刑赔字[2014]第1号刑事赔偿决定书,认定“在强制拆迁时并没有对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任何刑事侦查强制措施”,决定不予赔偿。
目前,南湖无纺布料厂尚有2000平米生产房未被强拆,但已停产1年,官方派出4江湖人士长期蹲守,该厂34名农民工已下岗回家。今年7月底,胡世全已上诉至四川省高级法院,并两次前往成都市柿子巷,向中央巡视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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