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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魏县郑连堂控告支书郑义侵占口粮田

Written on 2014年8月16日星期六 | 16.8.14


[ 时间:2014-08-16 18:17:09 | 作者:郑连堂 | 来源:六四天网 ]

尊敬的邯郸市人民政府:中共邯郸市纪委,魏县人民政府:

我叫郑连堂(控告人),男,汉族,生于1958年4月26日,现住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双井镇马郑圈村委前大街刘郑胡同015号。

本人于1978年1月入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20分部当兵,在服役期间参加了1979年中越边境对越自卫还击“跨国”作战,在战斗中负伤、并荣立三等战功,现属于残疾军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残疾军人七级登记证书)。

控告事项及事实

一、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双井镇马郑圈村委党支部书记郑义,在没有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农用地转用、建设批准手续,更没有与我(控告人郑连堂)协商、同意,强行霸占一个参战幸存老兵家庭的口粮田,在其口粮田地上建设私人住宅,严重的侵害了他人的生产、生活。

1991年经魏县双井镇人民政府同意,马郑圈村委会发给我4.75亩村集体田地,自发给我田地后,一直由我家耕种、使用并管理,并获取由魏县双井镇人民政府颁发的《农村家庭承包土地证书》,2011年8月土地的承包权被霸占,但是以后的几年土地承包应由我家管理、生产、使用、耕种,这田地也是我家庭的生活经济的基本来源,可是自郑义担任马郑圈村委党支部书记后,不但不积极带领广大村民脱贫致富、心系村民、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服务,没有做到一个村委党支部书记的责任,而是严重违反政府的政策,侵占我(参战幸存老兵)家庭承包口粮田地,用作非农业的建设,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与我协商沟通,也没有调换新的田地,更没有一分钱的经济补偿,我家庭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致使我家庭无生活经济来源,到了十分困难的地步。

1、2001年,魏县双井镇马郑圈村委党支部书记郑义在我家庭承包地旁边建机井,身为村委党支部书记的郑义又以机井看护为由,在我家庭承包地上加建了简易房,强行占用承包口粮田地,而且在我及其家庭成员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身为村委党支部书记的郑义,违规违法,非法组织他人砍伐承包人土地上的五十余棵果树,非法侵占田地,进行交易房屋的建设,没有任何赔偿及补偿,我多次与郑义书记协商沟通,都被拒之门外,一直推脱至今。

2、2013年7月,郑义书记在我家庭所承包的田地上强占0.4亩建立住宅,严重侵害了承包人的权利。

郑义书记在村里原有一处宅基地(房子)又再次建设新的宅基地(房子),明显不符合农村一户一宅基地原则规定,况且要再建设新的宅基地(房子)!必须应申请到宅基地用地审批,还要申请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农用地转用批准,而郑义书记现建的住宅是建在我家庭承包口粮田的田地上,依据家庭承包合同我是土地的使用权人,不经承包使用权人同意或者是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在土地上建住宅,实际上就是侵权。依据《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六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第十条“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由县(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十三条“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如今,郑义书记已在我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住宅,致使我家庭承包的土地已经完全不能耕种。为此,特此专题控告郑义书记的违法行为,敬请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中共邯郸市纪委及有关职能部门严查此事,特事特办,真正的给予原样归还,保护我这位对越作战幸存老兵、残疾军人的生活权益不受侵害。

二、郑义书记打击报复我(对越作战幸存老兵),以调解为借口将我骗至魏县双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办公室内将我打成轻微伤,社会影响极坏。

伤人事件发生后,我向相关部门及时反映了郑义书记的违法行为,2013年9月14日,魏县双井镇纪委书记李强约见我和郑义书记到其办公室进行了解情况、协商解决问题,由于暂时打不成共识,就在这种情况下,莫名其妙的在纪委书记办公室遭到郑义书记及其儿子等人的殴打,造成我的头部挫伤,昏迷10多个小时,住院30多天,花去医药费1万多元,而身为党支部书记的郑义都没有一句道歉的话,也没有给付一分钱伤害赔偿。我被打伤后,家人向公安机关报案,魏县公安局和双井镇派出所对案件进行了笔录,我的伤情也在邯郸市魏县公安局做了伤情法医鉴定,伤情为轻微伤,整个事件中,郑义书记应是本次伤人案件的直接负责人和侵权人,而作为镇纪委书记的李强,也存在不作为的行为:①李强与郑义是亲戚关系,按道理本应该回避,却主动担当起调解人员,不知是故意还是有其他缘由。②我在李强书记办公室被殴打当中,李强书记一直在旁边袖手旁观,根本就不进行劝阻对方的伤害行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自己主持调解期间,放任冲突发生、扩大,不急时制止导致伤人事件的发生,属于行政不作为,应当受到相关行政处分。

综上,我身为一名曾经参加过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跨国”作战的幸存老兵,在战场上不畏困苦、不怕牺牲、英勇杀敌,荣立三等战功,退役回乡后,自食其力,自给自足,不依赖政府,勤劳的依靠几亩承包地耕耘,过着清贫的生活,不想晚年,却受到如此不公,我真是无法表达心中的委屈。

为此,我特专题向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中共邯郸市纪委、魏县人民政府提出请求,请求你们监督魏县双井镇马郑圈村委党支部书记郑义退还非法侵占我家承包田地,并恢复到侵占前耕种的状态,同时赔偿在此段期间因侵权而不能耕种土地造成的经济损失,请求监督公安机关对郑义及儿子等人殴打我造成轻微伤进行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求对魏县双井镇纪委书记李强行政不作为进行处理,还我这位参战幸存老兵、残疾军人一个公道。

同时,我保留择日提请河北省对越作战幸存老兵总会参战老兵战友们予以声援,特此请求,敬请回复。

此致!敬礼!

控告人:对越作战幸存老兵、残疾军人郑连堂

呈:邯郸市人民政府、中共邯郸市纪委、邯郸市魏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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