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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上访 被控扰乱公共秩序拘十天

Written on 2012年4月15日星期日 | 15.4.12


作者:刘勇 | 来源:六四天网

我叫刘勇,原系山东省高密市公安局民警。1986年毕业于山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同年参加公安工作。

1982年7月,我被山东省高密市公安局在没有任何书面结论、没有组织谈话的情况下,强制调离公安机关。

2012年02月24日,我依法逐级上访至国家信访局,打算下午离京之前,游览一下天安门广场,便和同来的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原警官董长山一起乘车来到天安门。在经过天安门安检时,随身携带的上访材料被搜出。之后,天安门地区公安分局对我们俩进行了长达四十小时的扣押和讯问。在2012年02月26日下午,被强行带至久敬庄。之后,我被山东省高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来人随车押送至原籍公安机关,也是我的原工作单位——山东省高密市公安局接受讯问。

2012年02月27日下午,我被告知:行政拘留十天,理由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我和董长山仅仅是为了游览天安门,并没有散发、张贴信访材料的企图,我便被以所谓的“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名拘留!难道携带上访材料并没有散发、张贴,更没有游行示威的企图,况且也没有得以进入广场,我们何曾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各位朋友,我以曾经是体制内的过来人的身份告诉大家,不要再对这个万恶的窃国大盗幸存一丝期望了,我们要觉醒、努力为实现多党政治、民主宪政而奋斗,追求起码的做人的权力,抛弃这个人神共怒的独裁政权吧!

2012年04月15日


刘勇泣血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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