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 :
Home » » 四川遂宁政府通报5.12贪腐案 村民代表指做假帐

四川遂宁政府通报5.12贪腐案 村民代表指做假帐

Written on 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 | 14.8.12


作者:陈云高等提供 | 来源:六四天网

2012年8月10日义和村召开信访工作通报会实录

四川射洪沱牌镇武某因5.12灾难至今住在塑料薄膜房内(尹代昌、文礼瑞提供)

今天到会的有张治勇同志,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均辉同志,县检察院检察长代熊英同志,县法院院长范琼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李刚同志,县监察局局长杜云泽同志,镇党委书记李清同志,另外,今天参加会议的还有县治的、乡通镇的除了留守的全体机关干部,义和村的村社干部,和大明片区的村干部以及能够在家到会的义和村全体群众,和部份其它人大代表及群众代表。

同志们,这样的会议在我们义和村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从这个会议的规模和到会的领导来看,县委县府组织召开的这次会议……

今天大会的第一项是通报对信访情况的调查报告。第二项是到会的县上领导讲话,第三项是我们党委书记李清讲话。

下面进行今天会议的第一项,有请县调查组、纪检监察室主任张涛同志通报信访情况的调查报告。

义和村2004年1月到2012年6月的财务收支查帐核实情况。2012年6月25日上午,明星镇村民陈永高,张友生、张富贵等人到县纪委反映该镇雷电村的村道道路修建、灾后重建、村级财务等方面和谭昌海、丁绪华等人的有关问题,要求调查处理。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决定由县纪委牵头,县农业局、县审计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村干部没有经手,其中,4社谭昌直,6社江梦铃,7社张文,因为不符合重建条件,09年9月明星镇财政所已经收回了上述三户重建补助,每户19000元,共计57000元。

第二,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08年6月到09年5月,明星镇先后四次向义和村下拨生活救助资金共计55940元,义和村收到该款后,向孙义秀、张贵西、杜登绪、张贵昌、陕贵英、孙明凤等129户生活相对困难群众发放了44940元,另外村两委会利用杜登海、张春洋、杨如芳、向达昌等人私章冒领了10100元,用于了6社社道路修建和堰塘整治,另外900元入村集体帐收入,统一进行开支。

第三,维修加固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08年12月到09年12月,明星镇先后五次向义和村下拨农房维修加固资金116100元,义和村收到该款后,向张清泉、张富贵、张奎、张庭等207户维修加固对象发放53600元,通过村民捐款形式收回62500元,这62500元其中用于4、5、6、7社社道路修建,堰塘整治和高路村到义和村4社人民渠整治,共计57312元。剩余5188元入村集体收入帐统一进行开支。

第四,上访群众反应灾后重建中存在的问题及查证情况。

一是反应给47户重建户搞假,每户捐款600元,共计28000元的问题。经查证,该问题反应不完全属实,具体情况是:义和村共确定了重建对象40户,明星镇财政通过农户粮食直补一折通帐户,向40户重建对象发放重建补助75万元,其中24户重建对象以100元到600元不等的金额捐款修路,共计捐款13400元,义和村4社谭昌直,6社向文明、7社张文因不符合农房重建对象条件,09年,县纪委已经督促明星镇政府收回了上述人员的重建补助资金每户19000元,共计57000元,统一收缴财政,因此,重建户捐款只有24户,重建户捐款13400元,对于不符合享受政策而又领取了重建资金的问题已经进行了纠正。

二是群众反应丁绪华和谭昌海私刻私章50多个,领取国家款子几十万元的问题。经查证,该问题反应不完全属实。具体情况是:由于6社社道路建设和堰塘整治资金不足,并且一次性筹资款不能全部按时收取,当时的村干部丁绪华决定收取社员私章将10100元生活补助资金领出,用于弥补6社社道路建设和堰塘整治资金不足。08年6月,村干部给该社罗平厚、张振扬、杜登海、杜登木、杜登高、杜子华、杨如秀、江大昌、杜登头、杨如芳等人做工作,取得他们同意后为其保管私章,并利用杨如芳、江大昌、杜登海、江振海、张振扬等4人私章领取生活救助金10100元,并于捐款名义用于了6社社道路的修建和堰塘整治。08年6月下旬,丁绪华以该村6社党员规划6社社道路修建时将随身携带的私章遗失,丁绪华便补刻了这些人的私章,几天后,先前丢失的私章全部找回,丁绪华将找回的私章退还了上述10人,交将补记得的私章全部销毁,因此,丁绪华雕刻私人私章和收取农户私章代领救灾资金,用于公益事业建设属实,这种工作方式和方法是错误的,但他只是私刻了以为丢失的10个私章,而且只是利用其中4个私章领取了生活救济金10100元,用于6社社道路修建和堰塘整治。

第五,调查组发现义和村在发放救灾专项资金中存在的问题。义和村两委为了弥补社道路建设资金不足,和其它社道路建设,6社堰塘整治资金的不足的问题,将群众捐出的救灾资金共计86900元用于了村道路建设,堰塘的整治、村渠道的整治,及村集体其它公益事业开支,其中灾后农房重建对象捐资13400元,生活求助对象共捐资11000元,维修加固对象共捐资62500元,以上是义和村灾后重建资金的相关情况。

下面给大家通报村道水泥路财务收支的相关情况。

第一,村道水泥路修建的基本情况。07年4月25日,明星镇义和村经村民代表、党员大会商议,决定成立义和村村道水泥路协会,并选举了协会会员和会长杜登银,修路资金的使用审批程序是:经办人签字,协会会长审核,主任审批。07年7月15日,义和村召开了公开招标会议,该村1社建筑老板郑道锐中标,并与村委会修路协会签订了工程建设合同,合同约定,义和村水泥路长路2公里,以实际丈量为准,公路路面宽3。5米,混泥土厚18公分,工程造价每公里19。1万元,工程承包性质为包工包料,新增工程按实际方量按合同单价进行核算,义和村村道起止路段为4垭口到该村4社,墙品房到该村6社,到该村5社,工程于07年8月动工,同年10月完工,07年12月,县交通局、财政局、明星镇政府、义和村两委、修路协会等单位和部门对水泥路工程进行了验收。09年2月28日,义和村村委会、修路协会和承包方进行了工程结算,具体结算情况为,水泥路里程长2070米,单价191元每米,金额395370元,合同以外增加工程共计10项,金额20712元,两项合计416082元,截止09年3月12日,村修路协会已全部付清工程老板郑大锐、刘暗芳水泥路工程款416082元。2010年4月,修路协会解散,村道水泥路财务帐同时并入村级财务帐。

第二,村道水泥路财务收支情况。1、总收入467971。7,其中上级公路补助178700元,2是群众一次性筹资243361。7元,同年的人口是993人,人平筹资290元,应收公路筹资款287970元,截止10年4月6日,义和村实际收取筹资款243361。7元,入村道水泥路帐。另外收取6社杜子齐等3625元,用于了6社社道路修建和堰塘整治工程开支,下欠40983。3元,村道水泥路修建结束后,11年至12年,义和村又收取了18户村道水泥路筹资欠款9030元入村帐,截止我们调查组调查时,村民仍下欠筹资款31953。3元。第三项收入是社会捐赠45910元,其中3位捐款6000元,个人捐款25610元,灾后农房重建对象捐款24户13400元。

第二,总支出464043。2元。其中,水泥路工程款416082元,第二是青苗补偿款837。5元,三是协会人员和村干部收取筹资组织修路务工款13190元,其中,张国希1710,杜登银2400,杜子良1730,郭成金1100,江永勇1410,郭昌海2500,丁绪华1970,郑贤和1370。第四是清扫公路和公路协会的修路会议参会人员的务工工资,一共是3205元,第五是公路庆典生活费4701元,第六慰问修路民工1222。5,其中中秋节买月饼433元,公路修结束后慰问789。5元,第七是其它零星生活费11129元,第八是公路庆典时为21个村购买纪念品4100元,第九是租车费、复印费、照相等办公费2726。6元,第十是买涂料、石头、花岗石、铁管、修村道水泥路公德碑、务工等39项零星开支共计8813。6元。结余3928。5元。

第三,群众反应村道水泥路修建中存在的问题及查证情况。一是群众反应村道水泥路里程为2070米,但实际只有1900多米的问题,经过查证,义和村村道水泥路结算里程为2070米,经过调查组由汽车实地测量,实际长度约为1960米,比结算里程少110米,结算增加110米的原因是:一是村道水泥路因砖厂有重车经过,修建时将合同原定的18公分厚增加到20-30公分厚,并增加水泥标号,折合增加道路里程25米,第二是义和村村道水泥路4垭口起点与云才路道路连接处增宽,约合增加道路里程2。36米,三是义和村砖厂路面增宽约合增加道路里程2。9米,四是张仁金房屋前至村办公室三岔路口路面增宽,折合道路里程25。2米,五是怀子狼三岔路口路面增宽折合道路里程8。6米,六是村道路与三、四社社道路交接处路面增宽折合道路里程0。6米,七是张仁兴房前三岔路口路面增宽折合道路里程0。86米,八 是村道路与五社交界处路面增宽折合里程0。63米,九是村道路与六社交界处增宽折合道路里程0。57米,十是村办公室前十字路口路面增宽折合道路里程4。27米,十一是村道水泥路修建时租赁了该村郑大鲜的土地用作村道水泥路和社道修建的工程料场,租期两年,每年租金2000元,计4000元,折合道路里程20。94米,第十二是树公告碑向郑大锐购钢筋、水泥、瓦等材料3450元,折合道路里程18。07米,上述12项共计折合水泥路里程110米,所以该村道水泥路结算时将此110米计入,结算里程就变为了2070米,调查组经过调查修路协会会长杜登银,协会会计郭成军,并与工程老板刘暗芳等人核实,实地查看和丈量,走访部份群众,几个方面比较吻合。

第二是群众反应村水泥路预算外新10项工程的问题,经查证,义和村村道水泥路结算资料,该预算外增加10项工程一共是20712元,经调查组向义和村两委,村修路协会等相关人员,工程老板刘暗芳等人调查,并实地走访了部份群众,这十处工程具体情况是,一是邓道德房屋受改道后路基增高做堡坎,开支180元,邓坤木房后因路基较窄,土坎较高,容易垮塌,增做堡坎,开支180元,怀树张仁兴路段路基较窄,土坎较高,增做堡坎,开支100元,共计460元。第二是义和村与百木村交界处改道后减少坡道,增添连砂石125立方米,张仁兴房前因公路改道,砍春牙树留下树坑,加之有一条水沟需要填埋,增填连沙石近100立方米,怀树路段因地势较低,路基较软,增填连沙石90立方米,江云武至邓坤华路段改道,增填连沙石10立方米,村加工房铺连沙石约60立方米,共计开支13475元。三是郑道德加工房处涵洞改道,涵洞增长5米,开支400元。四是因张仁青处和村加工房处在施工过程中遭重军碾压受损,重新做桥面,新购钢筋开支438元,第五是因张仁清处和村加工房处原涵洞在施工过程中遭重车碾压受损,重新对桥面浇筑混泥土,开支209元,六是6社大路土外因路基扩宽,增加涵管一截,开支70元,七是李文琼、郑大宝房屋处和邓前成鱼塘后面加做涵洞、改路基、增加三截涵管,开支180元,八是邓前泽房屋处涵洞因施工过程中遭重车碾压受损,重做涵洞开支970元,九是江永武房屋处到邓坤华房屋三岔路口,村加工房到张仁粉房屋路段三岔路口三处因路面高低不平,新增填二元石等精料约72立方米,开支2900元,十是做功德碑,先前购买的钢筋不够,新购部份钢筋,开支1600元。调查组经过调查,查阅相关资料,调查修路协会会长杜登银,协会会计郭成金,找工程老板刘暗芳等人核实,并实地查看,走访部份群众,合同外新增加工程属实。

三是群众反应国家补助修倒车道15000元的问题,经查证,没有任何单位和部门为义和村下拨过该项补助,该问题反应不属实。

四是反应群众每人投资290元,全村总人口985人,共投资285650元,全村个人捐款33010元,义和村单位捐款6000元的问题,经过查证,该问题反应基本属实。修村道路当年,全村一次一议修路应筹资人口是993人,不是985人,投资标准是每个人290元,全村应收公路筹资款287970元,实际收到256016。7元,其中10年4月以前收到243361。7,用于了支付村道水泥路工程款,入了村道水泥路帐,修路理事会解散后,2011年到2012年6月收取了邓前信等18户农户筹资欠款9030元,入村财务帐,另收取了6社杜子齐等4户农户筹资欠款3625元,用于了6社道路修建,因此,全村实际收到一共是256016。7,而不是反应的285650元,全村至今仍有54户农户下欠村道水泥路筹资款31953。3元,全村个人捐款共计是26510元,而不是反应的33010元,明星镇其它村及部门捐款6000元属实,且用于了当日庆典生活开支,收支都入了帐,以上是村道水泥路财务收支。下面给大家通报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经查证,04年3月至今,明星镇农业服务中心在义和村核算、管理村级财务帐,该村财务审批是实行经手人签字,主任审批,农业服务中心建帐管理,03年末接转负的560。61,也就是差起的560。61,04年1月到2012年6月,义和村村级财务总收入381409。19,总支出378776。12,结余现金2072。46元,义和村每年财务收支情况具体如下:04年总收入24417。51元,其中各级上交两公款及水费等22200元,学校和堰塘承包费,余欠等其它收入2217。51元,总支出30021。69元,其中上交镇两公款17562元,公益事业开支1918。6元,办公费开支6345。09元,生活费开支1196元,还村集体欠款3000元。2005年总收入30245。44,其中各社上交一次性筹资款、水费等23030元,集体公益承包费,余欠款等其它收入7215。44元,总支出23929。56,其中上交水费8400元,公益事业开支687元,办公费开支3995元,生活费开支2070。50元,慰问军烈属支借款利息等其它开支2756。06元,还村集体欠款6021元。2006年总收入17594。58元,其中上级下拨水利工程、党员教育补助等1121元,各社上级一次性筹资和05年水费尾欠等14500元,余欠款及集体公业承包费等其它收入1893。98元,总支出18968。4元,其中上交水费尾欠4282元,公益事业开支3653。6元,办公费开支5945。8元,生活费开支3336元,看望困难群众等其它支出200元,还村集体欠款1551元。07年总收入47171元,其中各社上交一次性筹资、水费等46351元,卖废品等其它收入820元,总支出45868。8元,其中上级镇水费29656元,公益事业开支3956。1元,办公费开支6698。7元,生活费开支2825元,支借款利息2733元,08年总收入25694元,其中上级下拨安身房及新农村建设补助6100元,各级上交一次性筹资款、水费等19594元,总支出28675。4元,其中上交水费7430元,公益事业开支7081。5元,办公费开支6784。9,生活费开支4744元,还村集体欠款1378元,支借款利息1257元。09年总收入149313。52元,其中上级下拨“5。12”生活救助金、维修加固资金、农房款、普九化债资金等143310元,各社上级一次性筹资1100元,农户缴纳农业保险金4903。52,总支出138900元,其中,上交镇水费4438元,公益事业及办公费开支5676元,生活费开支3186元,发放生活救助金、农户维修款、支借款利息等其它支出108968元,还村集体欠款16632元。10年收入39689。5元,其中上级下拨办公费68000,救灾救济款、维修加固款等31841元,收各社上级余欠款3170元,村道水泥路结余资金等其它收入4678。5元,支出45981。57元,其中社道路铲路基,雪道维修等公益事业开支20433元,办公费开支9066。15元,生活费开支3199元,6。28暴雨救灾补助、困难生活救助等及其它支出10253。52,还村集体欠款2330元。11年1月至12年6月,总收入47363。24元,其中上级下拨家禽家畜补助、水稻病防补助35758元,收农户村道水泥路余欠款等9445。24元,镇拨补助及清理费等2160元,总支出46430。6元,其中公益事业开支5400元,办公费开支16959。6元,生活费开支7771元,兑现家禽、家畜补助、困难救济补助16300元。

第二,义和村的债权、债务情况。债权:截止12年6月30日,义和村债权合计59827。34元,其中内部往来59357。34元,包括农户下欠的两公积资款、水费、一次性筹资、余欠款等,其中一社有11586。97元,二社有8471。81元,三社有10977。78元,四社有14167。62元,五社有6321。8元,六社有4263。97元,七社有3567。39元。另外应收款有470元,全村至今仍有54户农户下欠村道水泥路筹资款31953。3元,有61户农户欠本期余欠款18869元。第二,债务:截止2012年6月30日止,债务合计24226。72元,其中应付款11978。7元,包括谭昌齐6530。9元、谭昌海2035。6元,高华白160元,电影队812元,及其它2440。2元,借款2621元,包括谭昌海1621元,丁绪华1000元,应付成统收款9627。02元。

第三,群众反应义和村村级财务中存在的问题和查证情况,一是群众反应义和村04年至08年收取群众提留款的问题,经查证,该问题反应不属实,具体情况是:04年到08年,义和村收取了村民的两公也就是积累工和义务工的折资款、水费、一次性筹资和余欠款等款项。具体情况是:04年收取两公折资22200元,5年收取水费,一性性筹资、余欠款等23030元,06年收取一次性筹资和05年水费尾欠14500元,07年收取一次性筹资、水费、余欠款等共计46351元,08年收取一次性筹资、水费、余欠款等共计18794元。需要说明的是:第一,群众反应04年到08年收取群众的全部款项已经收入了村集体收入帐,该上交的水费和04年的两公集资款全部按要求上交镇财政,其余资金主要用于了村公益事业和规划部份余欠垫资和利息,收取的款项包括改革前的余欠款、水费、一次性筹资和04年的两公集资款,其中税费改革前的余欠款就是原来村集体的借款或者是村干部代欠款农户垫支上交的款项,04年取消农业税后,国家政策允许收取两公集资款,05年以后各村要找集体公益事业都是实行一次一议,水费实行有偿使用,按亩分收取,05年12月14日,义和村保管郑前火在收取该村1-7社农户上交的余欠,并开据收据的时候,将余欠款误写为双提款,涉及金额9300元,致使部分群众错误认为村上又在收双提款,包括后来义和村在收取一次一议筹资款和余欠款时也存在误写为双提款的情况,但都及时进行了纠正。经过调查组查阅04年至今的村级财务帐,没在发现在该村在此期间实质性收取群众提留款的问题。

第二是群众反应09年下拨普九化债资金19000元的问题,经查证,09年5月20日,县财政局下拨给义和村普九化债资金17460元,而不是19000元,此款主要用于解决村上修建村小学的欠款,此款于2009年7月22日入了村财务帐,用于归还了村集体债务14632元,其中丁绪华5330元,谭昌齐4800元,谭昌海4502元,同时归还借款利息2828元,丁绪华、谭昌齐各1414元,资金去向清楚。

第三,群众反应工地承包费收支不明的问题。经查证,义和村只是收取过04年和05年部分农业的工地承包费共计225元,其中收取04年工地承包费,张仁寿5元,土地约2分,张仁银50元,土地约一亩,张仁兴50元,土地约8分,杜登全50元,土地约8分,收取05年工地承包费张仁银20元,杜登全50元,上述收入全部入了村收入帐,统一用于了村集体开支,另外,义和村6社于2008年收取了该社刘植树等8户工地承包费共计133元,此款用于该村6社土地化债抽水开支,以上是义和村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下面给大家通报义和村6社社道路修建和堰塘整治工程情况。

一、社道路修建和堰塘整治工程基本情况。首先介绍堰塘整治基本情况,08年4月,义和村6社杜家湾堰塘因年久失修,导致堰坎开裂,淤泥堆积,影响该村群众农业生产和人畜用水,该社决定对堰塘堰坎进行整修并清塘内淤泥,同月13日,6社将堰塘、堰坎整修工程承包给本村村民江永勇和李下树,并签订了工程合同,合同约定发包方负责调试等一切材料,承包方负责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工价每立方米71元。08年5月2日,6社将堰塘清淤工程承包给个体老板何其井,并签订了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由承包方自费进行堰塘清淤,工价每立方米9元,工程于08年4月动工,同年5月完工,完工后,6社组织群众代表承包方并邀请村两委对该工程进行了验收结算,工程结算总量为,添方堰塘条石143。7立方米,计10200元,清淤泥2473立方米,计46987元。

第二,社道路修建基本情况,08年6月,因义和村6社原社道路属泥土道路,交通不便,经社党员代表讨论决定,修建6社社道路,同月22日,6社将社道水泥路工程承包给义和村村民郑建兴,6社社长和丁绪华、杜登木等10名党员代表与郑建兴签订了修建合同,合同约定工程长度2。1公里,以实际丈量为准,凝泥土厚18公分,工程价格为3。5米宽路面每公里24。5万,3米宽路面每公里21万,折合面积就是每平方米70元,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合同之外附属工程另行议价。工程于08年6月动工,同年8月完工,并通过了县交通局、财政局、镇政府等单位共同的验收,10年6月明星镇政府,义和村两委,6社修路协会和村民代表再次对该村水泥路等进行了收方决算,工程决算价为247697。72元,其中主路2532。9平方米,到龙府院落书查路928。0675平方米,到龙府院落书查路这条路包括私人捐款打院坝600平方米,2100元,合计是244367。72元,第二是增数涵洞补落,其中张沈阳和杜子良农户各两个,刘时树和丁绪永房屋交界处一个,每个涵洞400元,合计2000元。

第三,张沈阳田坎因地势较低,增填连沙石6立方米,每立方米55元,合计330元,第四,加宽加厚折合标准路面26。5平方米,合计1000元,其中二湾土弯道加宽60米,平均加宽0。1米。增加工程量折合标准路面6平方米,古坟堡水沟以凼加厚,长20米,宽3米,厚0。21米,增加工程量折合标准路面10平方米,张登合旁边大螺丝段加厚,长10米,宽3米,厚0。21米,折合标准路面5平方米,靠张沈阳方面堰塘边加厚,长11米,宽3米,厚0。21米,折合标准路面5。5平方米,此项合计折合面积共计26。5平方米,折合金额1855元,但是最终和老板协商,最后此项给款是1000元。第二,社道路修建与堰塘整治财务收支情况。6社社道水泥路修建工程和堰塘整治属社集体工程,由社长杜登银负责组织,原村党支部委员也是6社社员丁绪华任会计,杜子良任经济保管,因义和村6社社道路修建和堰塘整治工程属于同一时期工程,故两项工程统一收支,统一帐户管理,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为村民筹资,群众捐款和国家补助等。

具体收支情况如下:

一,总收入360040。28元,其中,村民一次性筹资款157150。8元,社道路水泥路人平收支是550元,堰塘整治是按照土地287。7每亩,人口177元每人筹资,两项应筹资共计168503。7元,已经收到157750。8元,这里面包括了张沈阳等10户应该向张仁勇处老板领取的工钱4408。3元,至今村民一次一议筹资款下欠10752。9元。第二,上级公路补助82885元,第三是私人打水泥路院坝交款33530元,第四是6社堰塘承包费20000元,第五是收取6社杜子齐等4户村道水泥路,农户筹资款用作了6社社道路修建3125元,第六是6社农户重建对象,维修加固对象、生活救助对象捐资55317。28元,这其中包括江茂林灾后重建捐资15000元,维修加固捐资30217。28元,生活救助对象捐资10001元,第七是其它农户自愿捐资1920元。第八是住房农户二次投资共计5012。2元,主要是因为江茂林不符灾后重建政策镇上要求其退回重建补助资金,江茂林将其中15000元捐入了6社,用于了6社社道路修建和堰塘整治,所以村上村两委将江茂林15000元中的8900元。

十二是党员和群众代表修路开会务工3150元,十三是修路和堰塘整治杂支329。5元,十四生活费开支4695。5元,十五做村道水泥路交通路标做功德碑上涂料务工款160元,十六是补发村道水泥路务工款2600元,因为同一时期村道路老板请工人工资是50元每天,所以修路协会人员认为他的力工工资原来是20元每天,比较低,经村两委会和修路协会人员讨论决定,从07年的8月起,务工工资增加发放20元每天,也就是40元每天,这2600元发放给了杜登银1000元,杜子良800元,丁绪华800元,十七是社道水泥路做帐,务工600元,其中杜登银150元,杜子良150,丁绪华300元,十八是社上部分捐款8960元,上交财政。6社社道路和堰塘整治总共结余2351。78元。

第三,调查组发现义和村6社在社道路修建和堰塘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08年10月到09年9月,罗平厚、杜登木等18名社员参与了6社社道路保边等工作,应该领取务工款共计1370元,但因为当时工程资金不足,所以没有给这18名社员发放,现在工程已经结束,而且村民的一次一议筹资欠款也已经大部分收回,县纪委目前已责成明星镇政府和6社修路协会及时将这1370元的务工款发放给18名社员,这是6社社道路修建和堰塘整治的基本情况。

综上所述,群众反应给47户重建房搞假,每户捐款600元,共计28200元的问题,不完全属实。反应丁绪华、谭昌海私刻私章50多个领取国家款子几十万元的问题不完全属实。反应国家补助修倒车道15000元的问题,不属实。反应群众每人筹资290元,全村总人口985人,共投资285650元,全村个人捐款33010元,单位捐款6000元的问题基本属实。义和村村道水泥路结算110米工程量,合同外新增10项附属工程属实。此次调查中没有发现义和村村干部、修路协会相关人员有贪污、私分、受贿等问题。三是调查组发现义和村村两委干部存在违反灾后重建政策有关规定,灾后农房重建工作中实行政策不严的问题,发现6社存在拖欠社员修建社道路和堰塘整治务工款1370元的问题。对于6社没有及时兑现社员务工款1370元的问题,调查组已要求明星镇政府速度整改,对于违反上述抗震救灾资金有关规定,将救灾资金直接或者通过捐款等方式间接用于社道路修建、堰塘整治等公益事业建设的问题, 10年12月7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丁绪华犯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谭昌海犯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11年1月14日,县纪委根据党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已经给予丁绪华开除党籍处分,谭昌海留党查看的处分,同时时任明星镇分管民政和道路建设的副镇长陈中伦、镇民政办主任范登建因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工作不认真负责,对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县纪委已于12年6月给予了二位同志党内警告的处分。

通报完毕。

同志们,乡亲们:大家上午好!刚才张涛主任通报情况的基础上,我再补充4点。

每一,这次调查工作做到了实事求是,此次调查是由县纪委牵头,县农业局和审计局抽调专门业务人员组成的调查组,那么我们纪委职能职责就是监督、检查我们县内各级各部门实行党纪、法规和对中省市的政策的执行情况,确保上级政策做到正确地落实,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监督,对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惩处,对于各部门和各行业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进行坚决纠正,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和党纪国法的尊严。那么调查组同志采取的查阅相关资料,深入到村进行实地查看、丈量、走访相关群众以及对我们财务的每一笔资金进行核实,用了一个多月时间将所有情况调查清楚。同时县纪委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的原则要求明星镇以及义和村两委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也进行了处理。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对关心、支持和配合纪委牵头组成的调查组的查实、核实工作的各位同志,特别是参与监督的这几位同志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也致以崇高的敬意。

第二,在刚才报告情况的基础上,我做点补充,一是上级拨下来的专项资金要求必须专款专用,那么义和村违反抗震救灾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将抗震救灾资金直接或者间接通过捐款等形式,间接用于我们道路建设和堰塘整治等工程,那么鉴于10年2月,我们法院已经对丁绪华,谭昌海二同志作出判决,并且县纪委也作出了处分,那么在这次调查中没有发现他们新的贪污、受贿等问题,并且这二位同志已经没有再任职了,所以不再对丁绪华和谭昌海追究新的责任。但是时任明星镇分管民政和道路建设的领导陈中伦,镇民政办主任范登建在灾后重建过程中不认真负责,对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发放的过程中监督不到位,致使义和村部分救灾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了公路建设,所以县纪委给予了二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第三,就是对违规资金如何处理的问题,按照纪律规定,对于违反违规资金,我们办案的单位是要求全部统一收回,上缴财政,那么刚才调查组通报了4社谭昌直,6社江茂林,7社张文因不符合重建对象,09年收回了上述三户的5。7万元,统一上交财政。但是,另外其它违规用于了道路修建的资金,已经修了路,那么县纪委也不可能把水泥路搬起走,既然修了路,所以就追究了相关同志的责任,那么言下之意,只要是违规违纪资金,还在帐上,或者还在某人的腰包里,必须退回,没收,统一上交财政。三是有同志反应既然救灾专项资金用于了修路,那么困难群众的利益得到损害怎么办的问题,对此,我们要求明星镇和民政局、建设局等单位要确实关心那些贫困和困难群众,如果有吃不饱、穿不暖,无房住的群众,一定要想办法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但是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得到的,就像我们享受农村低保一样,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领,确实困难经过大家一致评议,确实有困难,该帮就该帮。

是针对当前村社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问题。那么,今天通报当中,今天指出了,我们财务上也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情况,我们村上的帐和6社的帐有些地方有点绞,08年2月至09年2月,我们6社收取了本社杜子齐等4户一次一议修建村道路的筹资款3625元,这3625元本来是该用于村道路修建,但是用于了6社公用建设上,同时,我们6社刚才听了报了帐,我们又支付了村上做水泥路交通路标涂料务工款160元,和补发修建村道水泥路务工款2600元,所以这个有点点绞,所以相互品迭过后,那么整个算起来,6社应该退回865元给村上,有帐做不舍,这是补充的第四个方面。

第五,我们义和村两委和修路协会与工程承建方在结算村道水泥路工程后,村委会曾经保管该工程收方资料于村办公室文件柜中,但后来部分资料有所遗失,那么经过调查组核实,特别是到明星派出所走访,具体情况是10年4月5日,下午4点左右,我们本村两名小孩以及本村村民走亲戚的另外两名小孩一起将村办公室的门撬开了,导致部分村道水泥路建设的部分资料损毁、遗失,事后,村上向明星派出所报警,明星派出所两位民警李佳佳和陈素鉴于这4名儿童均不满14岁,违法行为轻微,所以采取了批评教育,所以事后发现我们保管的工程资料有部分遗失,所以结算工程增加110米工程量,涉及金额21010元和预算外新增10项的附属工程20712元,调查组经过调查修路协会相关人员、村两委的同志和工程老板核实,实地查看和丈量增加部分,走访群众,这几个方面是比较吻合,加之所有有的工程在前期预算时都不可能把以后的问题全部考虑进去,包括我们国家预算,上级专业预算人员他都不可能把所有的附属工程预算进去,所以增加的工程量也是情理中的,客观存在的。再加上以上的几个调查情况都比较吻合,所以我们觉得应该予以认定。

补充的第三个方面,我想说哈射洪县依靠灾后重建政策取得了巨大的发展,那么射洪县5。12地震,我们距离汶川、映秀直线距离150公里,汶川特大地震发生的时候,射洪县全县震感强烈,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遭受巨大破坏,全县因地震受伤196人,其中重伤20人,在地震过程中因灾致死18人,所以也被省人民政府确定为12省定的重灾县之一。那我比起映秀、汶川,他们是国家重灾县,我们属于市重灾县,这是省上定的。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抢抓发展机遇,埋头扎实苦干,全县恢复灾后重建242个项目,顺利完工,按期完成了全开县灾后重建恢复工作目标任务,特别是我县通过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建设,以大批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相继建成,全面推进了射洪的发展,实实在在为射洪人民谋了福利,在重建过程中,射洪县先后通过中央第十七检查组、省委检查组、省委刑事组、成都金融办、省计厅等35将审计和专员检查、验收,并得到了充分肯定,所以来说,我们射洪整体来说灾后重建为我们射洪带来了福利的。我们整个射洪灾后重建工作总体来说是成功的。

补充的最后一个方面,就是要求我们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前明星镇包括我们义和村交通和信息闭塞,通过近几年来的发展,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有了很大的提升,所以,我们当前更要带领全镇的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而不能够难倒自满,更不能因为以前的个别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处分或者因为个人恩怨的纠缠,我们如今的干部就不想做事,或者不敢,我特别强调一下。我们省在倡导反腐倡廉建设,涉及到群众发现有问题或者是问题,他就应该改正,该给我们纪检部门和信访部门反应,这种方式是正确的,我们的干部也不能因为群众不清楚情况告了过后,或者我们的干部就去打击报复,事实上,刚才大家听了 我们那个调查报告,我们信访同志举报的内容有很多也是属实的,也有一些问题反应不属实,这也不能怪他们是不,主要是我们村两委没有及时把帐目给大家公开,让我们群众在过程中不清楚不明白,所以就要去上访,所以要求我们的干部不能够打击报复,情况弄清楚就对了,是不是。但是我们对相对责任人的处理也是必须依纪、依法,不是我们想把哪个哪门处就哪门处,是不是,所以他犯了哪一条,我们才处得上撒,所以我们处理结果,可能与我们地方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个方面,要求我们大家都要共同地面对事实,希望大家我们把情况搞清楚过后,不要再在这个方面过分地纠缠。自己该做啥子,我们要正常地生活,正常的日子要过起走,是不是啊,我们该帮什么做自己的事情。所以啊,我想说只要我们的干部一心一意在为群众办实事,只要我们的工作,我们的决策充分尊重了群众的民意,我们所做的工作符合我们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只要我们干部做事公平、公正,通过过程和结果敢于接受我们大家的监督,敢于向群众公开,只要我们的干部不贪污不腐败,作风正派,那么,我们就一定能够得到群众的拥护,就一定能得到上级组织的认可,诺大一个中国要继续保持国泰 民安,发展进步,光靠中央好的路线和方针还不够,还需要我们各级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我们的作用,我们基层的事情还必须领先我们自己,结合上级政策,和本地的实际情况来想办法解决,回顾中国91届的发展进步,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要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还在党,而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党的路线方针确定之后,干部就是确定因素,所以要求我们明星镇党委政策和镇纪委要及时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教育,促进党员干部思想纯洁,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来发展党员,促进党员干部的队伍纯洁,要牢记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带头弘扬勤俭节约,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等良好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好人主义,铺张浪费等恶习,促进我们党员干部的作风纯洁,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款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促进公开透明的进行,那么当前我们也正在进行三资的规范化建设,那么,今后我们的群众到镇上的政务中心用触摸屏来直接用我们的身份证就可能查讯我们每一户的补贴情况,或者是我们村上每一张开支票据的情况,每一张票据你都查得到,就更加公开透明,深入治理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办腐败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纯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发言,由明星镇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全面赞同,县联合调查组对义和村部分群众信访反应事项的调查报告,坚决拥护县纪委对相关镇村干部的教育帮助,和纪律处分决定,第二,明星镇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县领导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总结和反思过去镇村工作管理和部分干部,群众存在的问题,加强工作精细化管理机制,干部选拔教育管理机制,加强群众公益道德,法治观念,大局观念教育,加大工作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力度,严于法纪,伸张正义,打击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

三,明星镇党委政府要团结带领各级各村,特别是义和村干部群众集中精力,上下齐心抓发展,以发展凝聚人心,以发展转变作用,以发展带动民风,目前,义和村新一届村两委经过调查研究,已经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下半年内将组织村社群众投资投劳,一次一议,民办公做,完善部分社的尾子路,断头路,争取打通,扩宽,除村通往太乙白龙的远程通道,还要成立义和排手工条粉生产合作社,扩大本村条粉生产和规模,提档升级,实现包装化,礼品化,商品化,还要引进扩大紫色红薯,巨峰葡萄,百里肉鸡,优质莲藕等特色农产业,以上工作,镇党委,政府,充分给予大力支持,如果条件具备,群众人心团结,镇党委还打算争取上级支持,通过投资,捐资,发行建设我们义和村的活动场所。上述宏伟目标,都是我们镇,村干部和全体群众应该努力去实现的,关键是要有良好的发展环境,发展的时间和精力,希望义和村全体群众,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凝心聚力,狠抓发展,多为发展出谋出力,不为发展添堵,要重振民风,重塑义和村兴旺发展的大好形势,义和村的全体群众,同志们,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带领下,以本次大会为契机,投明弃暗,摒弃前嫌,走出过去阴影,迈开发展脚步,把目前已经在全镇相对落后的义和村尽快发展起来,共同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生崭新义和村。谢谢大家。

感谢李书记热情洋溢的讲话,义和村的乡亲们,我们今天会议的议程就基本结束,今天既是一个情况通报会,也是一个法制宣教会,刚才,县调查组为义和村信访问题调查情况进行了客观全面的通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蔡华军同志作了非常重要的讲话,明星镇党委书记李清同志代表党委政府也作了表率性的发言,各位领导的讲话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对全面彻底解决义和村的信访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前瞻性和针对性,今天的会议非常成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大家既统一了思想,又提高了认识,对于进一步解决好义和村信访问题将产生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我们要求,今天参会的所有群众,义和村的村两委,大家要发扬义和村过去的光荣历史,我们明星镇的第一条水泥路就在义和村修的,我们要消除隔阂,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农村有句俗话叫家和万事兴,让我们共同努力建设好我们自己的家乡,享受我们和谐幸福的美好生活,下面我提议,让我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县上各位领导的光临,感谢县委县府对我们义和村,明星镇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5.12维权代表的说明

1、射洪县外的记者到射洪县来采访,进来不到,上访人员出去不到,想要到省或北京也不准去。明星镇干部天天跟踪上访人员,开会他们完全做假帐,各个单位监视开会现场,不准录音、录像。明星镇干部房管所谭昌纯在开大会之前的一天做假帐,弄得公路宽、长、厚上面。

2、四户假重建骗取国家钱财。

3、八角井村的问题,射洪县和明星镇一不张,二不管,一天光是跟踪、监视我们,不准我们出门。

4、罗家沟村村文书税远池、主任范青庭他说可惜了我们的资料,他意思是发不出去,还说我们每个人只能得到抗震救灾款43.5元。

请示国务院胡锦涛、温家宝、席近平等领导派人下来调查此事。
Share this article :

发表评论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Copyright(C) (2008-2014)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