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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珙县村民控正当防卫反招刑拘

Written on 2013年6月15日星期六 | 15.6.13


[ 时间:2013-06-15 22:44:55 | 作者:余洪甫 | 来源:六四天网 ]

人在家坐祸从天降 正当防卫反招刑拘


控告人:余洪甫,男,汉族,现年65岁,住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洛表镇红卫村9组40号,联系电话:13281986070。

控告人:余小波,女,汉族,现年37岁。住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洛表镇牌坊街5组213号,现羁押在珙县看守所【宜宾多人持刀登门 女老板被打泼开水遭刑拘】。

控告事由:

2013年2月26日中午12时,控告人余小波在自己家餐馆中忙碌着炒菜、烧汤,招呼客人,里外应酬。突然,餐馆中闯进三位身藏凶器的青年,凶神恶煞地叫控告人把东西拿出来,控告人质问他们:“拿啥子东西,莫名其妙,你要抢劫啊。三位青年的一个随即分别对控告人进行殴打,拳打脚踢,控告人的弟媳胡万萍(怀孕在身)上前阻止,也被那人踢翻在地。控告人被打得无处躲避,情急之中,将灶上的水泼向行凶青年。行凶青年的不停继续殴打控告人等。并打电话叫人来砸餐馆。好在旁人报警,派出所的公安才来制止了暴行。时隔1个小时后,行凶青年叫来的宋德从小名(宋从耳)拖来一车人车牌为川QH0993,将控告人的餐馆砸烂,并将餐馆的看护人员,余林进行毒打致伤。

2013年5月31日下午,珙县公安局突然对控告人进行刑事拘留。控告人对此深为不满,真的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降,作为一名本分公民在家做自己的生意,却突然遇到不法攻击,无奈进行正当防卫,仅以一瓢水进行了还击,却要付出刑事拘留的代价。不知道,人民公安保护的是违法人员,还是身受侵犯正当防卫的公民,天理昭昭,正义何在?特控告呈送领导,望申张正义,以雪民冤。


控告人:余洪甫

201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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