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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警方称警察拳击周红骨折、脑震荡系误伤

Written on 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 | 15.11.13


[ 时间:2013-11-15 23:12:23 | 作者:周红 | 来源:六四天网 ]






关于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执法不作为并海军广场派出所民警孙巍殴打个体商户情况的投诉

我叫周红,女,49岁,系大连二七温州城1F-328摊位商户。

事实经过

2012年5月12日下午,我邻居摊位的商户潘会来伙同服务员刘丽敏带着一中年女子和海军广场派出所的一名保安(自称是警察)来我摊位闹事,言语粗鲁,并抢走我女儿正在收着的货款350元,又抓我女儿的头发、打耳光,将我女儿打伤。110接警后将我们双方一并带到了海军广场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我和刘丽敏被安排进了同一个房间。一名叫孙巍的警察拿着一张纸条看了看,就将那张纸条往桌上一拍,对我边骂边说着很难听的话,然后就走出了房间。房间里就剩我和刘丽敏时,刘丽敏也不停地骂我。

一直等了大约一个多小时没人来了解处理我和刘丽敏的事儿。当我到派出所值班室问谁处理我的事情时,一位民警告诉我上楼找孙巍处理。我上楼去找孙巍,刚上到2楼楼梯口时,孙巍就从办公室冲出来对我破口大骂,我说:“我要向你反映问题。”我话音未落,孙巍已经狠狠地抓起我的双臂往楼下拖,拖到一楼楼梯口把我打倒在地,抢走我手里的手机,用胳膊肘朝我的左眼和头部狠捣了数下,直打得我昏迷休克。当我昏迷休克好长时间苏醒后,看到120急救人员正在为我实施紧急抢救。从120急救人员口中得知是海军广场派出所叫来的120急救人员。当时120急救人员就征求我意见要送我去医院接受治疗。孙巍看到我苏醒后赶忙蹲地上威胁我说:“只要你不去上面告我打你,我就保你平安,不然你的摊位就别想干了,还要把你和你女儿拘留!”碍于孙巍的恐吓,我当时也体力不支,甚至昏迷,我吓得不敢出声赶紧离开派出所。

当天晚上回家后,我又休克了好长时间,我家的邻居和我女儿把我送大连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就医,经CT检查,我左眼眶内壁骨折,严重脑震荡,左侧头盖骨损伤,腰间盘病情加重。第三天我疼得在床上翻滚,给民警孙巍打电话反映伤情时,他竟然在电话里否认打我,说他是正常的执法行为。

(二)我的要求

因为该事件,我先后向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纪检以及海军广场派出所、大连督察支队进行了反映,并且,曾上访与公安部。我强烈要求:1.追求民警孙巍故意伤害我的法律责任。2.对刘丽敏、潘会来等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三)事件处理情况

该事件经我多次要求:1.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给我十五万元,我应该局的要求签写了谅解书。2.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口头承诺对刘丽敏、潘会来等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但是,中山分局处理问题本末倒置,事实是他们带人到我店铺将我女儿打伤,却多次下传票以涉嫌殴打他人为由派多名警察到孩子学校(大连外国语大学)和我家里抓人,孩子不敢出门,精神上受到巨大伤害并影响学业。将要毕业的大学生,本应有好的前途却受到如此不公正的打击,孩子无法承受被人打伤还要被抓拘留处理,造成孩子精神失常(有医院诊断证据)。

(四)二次上访理由

1、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久拖不对刘丽敏、潘会来等人做出任何的治安管理处罚,至今,刘丽敏、潘会来等人非但没有收敛自己的违法行为,反而更加嚣张气焰,搞得我摊位雇佣的服务员也觉得为我卖货不安全,我也觉得在商场里难以承受这一切。我多次跟派出所反映,但是,派出所和公安分局都没有处理结果,导致商场的商管也不愿意维护我的经营环境和我的人身安全,对我的请求也是置之不理,理由就是派出所都不管我们怎么管。

目前,在对刘丽敏、潘会来等人进行治安处罚结果出来之前,我已经不能正常经营,只能关闭摊位歇业,经济损失巨大,严重影响了我和女儿的生活,我只有一直不懈地向各级公安机关反映问题,要求惩罚刘丽敏、潘会来等人,并要求她们赔偿我的摊位经济损失。

2、我被民警孙巍打伤已一年多,头痛、恶心、头晕、左半身麻木,左手行动不便,视力下降,近日感觉身体严重不适,经检查,伤情比过去愈加严重(有医院证明),为此,我请求公安机关根据医院诊断,为我出具伤情鉴定(我申请对我的伤情做法医学鉴定),依法对我做出合理的人身伤害损害赔偿。

以上要求,请领导尽快答复,以免我伤情恶化,摊位关闭损失更大,发生严重后果。

中山分局纪检组长范强代表市局对我口头宣布的处理结果是:“周红的伤是在派出所形成的,是民警孙巍打的,但是是误伤所以不能给立案,伤情鉴定不给做,只能到法院起诉民事案”(有录音资料)。我还有一些重要的录音资料。

医院诊断和当时在派出所被民警孙巍打伤照片

投诉人 :周红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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