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11-27 22:31:55 | 作者:义工蒲飞 | 来源:六四天网 ]
来电称,今天上午8点28分,我在家里接到吉林市中级法院付广法官的电话。电话里,付法官问我昨天(11月26日)在中院所诉求的赔偿金额是否还能商量?我说:“不能,我是按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算的(包含: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42万多,加精神损失费20万,诉讼费用2万,共计人民币64万多),并且,单位存在重大过错,(凌晨时分,我姐在单位活活被人砍死,单位没人出手相救、没人报警、事后也不通知家属,直接造成我姐的尸首丢失【吉林石化染料厂王淑丽被杀案20年未侦破】)。
而后,单位又向家属隐瞒王淑丽遇害的真实情况,有包庇凶手的重大嫌疑,而其自身又妄图逃避责任,致使我们一家人受到了多年来严重的多重精神伤害,我姐的生命是无价的,如果能让我姐回来,我宁愿给你们一百万。付说:“中院先问问看中石化是否同意和解,如果不同意就法院来判决”。我说:“好的”。
据王晶透露,由于其亲属是当地知名华侨,在王淑丽被害案后,当地一度高度关注该案。但由于现场遭到破坏,与侦察机关在破案过程中存在过失,此案一直未能侦破。
目前,王晶已与天网创始人黄琦先生详细交流案件进展,并已调整维权思路,今晚,正在赶赴北京的列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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